台湾的行政院周四(21日)通过有关同性婚姻的专法草案,但仍有待立法院审议通过,最快在5月24日起实施。
台湾媒体报道,草案规定年满18岁的同性伴侣,可以有同性婚姻关系,拥有合法财产继承权、医疗权,亦以可收养子女,双方亦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义务;草案避免使用「同性配偶」、「同性伴侣」等字眼。
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,预期外界对同性婚姻仍有争议,但总算是一个保障同性权益的开始,期待社会能够包容及接受不同,并善对待彼此,使台湾成为相互尊重和友善的地方。
台湾的司法院在2017年裁定,现行法例未能保障同性婚姻属于违宪,要求当局在两年内修订相关法律。
而台湾在去年的公投中,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,同意在民法婚姻规定以外的其他形式,来保障同性伴侣的权益。